一、扶持政策
入驻上海临港健康医疗产业园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实缴额8%-16%,企业所得税实缴额7%-10%的返税!
一季一返,先征后返。上市公司及总部落户一事一议。
二、人才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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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人才培育平台资助实施办法》
企业设立的各类工作站、服务中心、技师工作室,资助30 ~10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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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》
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)至一级(中级)证书,分别补贴1000、2000、3000、400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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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“临港英才”评选奖励办法》
“临港英才”: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,并颁发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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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领军型人才直接贡献奖励实施细则》
在临港地区三年内形成的区级直接经济贡献,给予100%等额奖励,合同期未满三年的,按照实际合同期限给予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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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》
在临港工作的入选中央“千人计划”和“国家特支计划”的人才,及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选,创业人才奖励50万,科研创新、经营管理类A类人才奖励30万,B类人才奖励15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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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《 上海市临港地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办法》
A类人才每月补贴1600元;B类人才每月补贴1200元;C类人才每月补贴400~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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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 《 关于实施临港地区新一轮“双特”人才配套政策的通知》
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、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、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、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、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、企业家人才、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可直接办理上海户籍。
三、产业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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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《 划重点!“十四五”规划这些利好消息,创业人一定要知道!》
为进一步推动本市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,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定了《上海市高端装备产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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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《 临港地区科技金融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实施细则》
智能制造领域的上市挂牌企业,在市、区扶持标准基础上另给予50万元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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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《 临港地区智能制造产业专项实施细则》
本细则所称智能制造产业专项,是指《关于建设国际智 能制造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》(简称《配套政策》)所规定的智能制造 功能平台建设、技术和标准研发、产业发展、装备首台突破、示范应 用和系统集成、使用自主智能制造产品、引进行业组织和重大活动、 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应用等方面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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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《 关于建设国际智能制造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》
智能制造技术和标准研发:经认定的研发项目按投入的30%给予扶持,最高1000万元。